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對高考的部分政策進行調整。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陳峰22日在省新聞辦舉辦的新聞通氣會上,就如何進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作了相關介紹。
據介紹,浙江省調整的高考政策主要有六項措施:高中學考按年級定時定科統一安排,同一年級統一科目統一時間開考,從2020年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從2年有效改為當年有效,從2021年1月考試起實施;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由3分改為1分,從2022年1月選考起實施;錄取分段由三段改為兩段,從2021年招生錄取起實施;語文、數學和外語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從2023年起實施;職業技能操作考試作為合格性考試,由省統一標準、市縣組織,考試合格作為報考條件,職業技能理論知識考試仍全省統一組織,從2022年招生錄取起實施。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自2014年起,浙江省作為全國首批試點省份,與上海市一道,承擔國家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任務。5年來,已經完成了三輪高考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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