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省教育廳發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明確自2020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使用新教材,到2022年實現高中所有年級全覆蓋。
日前,省教育廳制定出臺《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管理的指導意見》、《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三份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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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課程定位,優化課程結構,減必修增選修
《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每周35課時(每天7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18課時為1學分,科目教學時間安排一般為18課時的倍數。日常教學每天下午最后一節課原則上不安排學科類課程教學,鼓勵安排學生進行體育鍛煉、黨團社團活動、項目研究等實踐操作與體驗活動。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其中,必修、選擇性必修為國家課程,選修為校本課程。
必修課程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必修課程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統一安排,三年內完成必修88學分,特別要控制高一年級必修課程并開科目數量。
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置。由學生根據高校專業科目指引、興趣愛好和畢業學分要求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應修滿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38學分,余下的不少于4學分由學生選擇其他部分學科內容修習。
選修課程(校本課程),由學校開發設置,學生自主選擇,不少于14學分。
《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外語、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勞動等科目安排,建議學校選擇英語作為第一外語語種,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示范建設高中原則上應至少開設1門第二外語供學生選修。
鼓勵學校每學年分別選擇信息技術或通用技術兩學科中的一門開設,上學期1學分共18課時,下學期2學分共36課時。
藝術必修內容6學分,可與音樂、美術兩科相互替代,具體開設科目由學校自行確定。
體育與健康的體能模塊安排在高一學年,健康教育模塊分散在三個學年進行;高中三年必須持續開設必修選學運動技能系列10個模塊供學生選擇。
綜合實踐活動包括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學校要因地制宜,科學安排綜合實踐活動,發揮綜合實踐活動在促進學生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勞動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平均每周不少于1課時,其中志愿服務2學分,安排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于40小時。
《指導意見》指出,學生因考試(考核)不合格而不能獲得學分的,可以申請重考或參加其他教學班相同學習模塊的考試(考核),重考合格后可獲得學分;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許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塊(必修課程和選擇性考試科目的選擇性必修模塊不能改修)。重修要在接到學分不被認定通知后1年內完成(高三年級要在本學年第—學期內完成)。
三年內綜合素質評價相關記錄正常,其中勞動素養學段綜合評價結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綜合得分應達到合格以上;總學分達到144學分以上,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不低于42學分,選修選課(校本課程)不低于14學分;參加并通過省級規定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學生才可準予畢業。
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促進普通高中與高校人才培養有機銜接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明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等13門科目,若藝術用音樂、美術替代的,則共計14門。其中,13或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外語科目合格考試原則上應選擇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另外設置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科目要求的必修課程內容,選擇性考試范圍為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內容。
考試方式方面,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時長不少于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考試時長不少于60分鐘。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包括學科素養和技能測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科目另設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選擇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
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參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合格性考試。準備參加6月份高考的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參加選擇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愿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或選擇性考試。參加統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只參加選擇性考試。
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后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參加高考,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可更換。
高中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按考試時間安排參加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統一安排在高三年級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資格認定、高校招生以及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轉變育人方式,加強素質教育,為高??茖W選拔人才提供重要參考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提出,要堅持發展性、客觀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原則,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明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養成情況;
二是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綜合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
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衛生意識、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心理素質、安全素養等;
四是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五是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情況;
六是勞動素養,主要考察學生的勞動觀念、勞動能力、勞動精神、勞動習慣和品質等情況。
其中,“勞動素養”是此次修訂新增的評價維度,是貫徹中央關于加強勞動教育意見的重要舉措,勞動素養學段綜合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
省級建設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各普通高中學校須在學生入學后在系統上為其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檔案,及時錄入學生各個維度在各學期的發展結果,學生畢業前匯總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經學生確認后在本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存入學生檔案,并提供高等學校招生使用,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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